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和《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档案工作人员必须遵守《保密法》和《档案法》的有关规定,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,切实维护和保障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
二、档案入库时,由库房责任人清点案卷数量,做好登记工作。对于涉密档案,必须依照《保密法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密级。档案密级的划分、变更和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,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更改。
三、档案馆指定专人负责密级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工作。借阅涉密档案,必须按照《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档案馆档案借阅利用制度》的有关规定办理。
四、属下列情况之一的,本馆档案不对外开放:
(一)涉及党和国家及学院秘密的;
(二)涉及专利或技术秘密的;
(三)涉及个人隐私的;
(四)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利用的;
(五)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档案。
五、未经批准,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出本馆,不得随意阅览、复制和摘录档案内容。
六、非本馆工作人员,未经许可,不得进入库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