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,在入口处换取代书板后方可进入书库。无借阅证人员(包括校外人员、职工家属等)一律不得入内。不得用本人借阅证为校内他人或校外人员借阅书刊资料。如违反本规定,造成不能归还或遗失,均由持证人负责赔偿。
二、读者入库,须将自己的书包和大衣等物放在指定的位置上。
三、读者在书架上取书时,为防止乱架,须将“代书板”插入被取出图书的位置。经过选择,不借的图书归还原位,抽出“代书板”。将拟借的图书,拿到借书处,用代书板换回借阅证,并办理借书手续。
四、读者进入书库后,不得乱抽乱放。严禁吸烟、吃东西,禁止大声喧哗,保持书库的清洁卫生和肃静。
五、读者选书时不得将书放在衣服口袋里,更不准未经办理借书手续,将书私自携出库外。一经发现按盗窃图书处理。
六、读者应爱护图书及条形码,严禁遗失或在书刊上批注、圈划、折叠、污损、剪裁、撕毁等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读者在借阅书刊时,应仔细检查,发现书刊上有圈划、批注等情况时,立即向馆员说明。否则在还书时如果发现上述情况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七、教学主要参考书,本馆保证优先借给主讲教师。阅览室的现刊、期刊库过刊及报刊库的报刊不得外借,仅可在室内查阅。残、破、损书刊经修补后方可借阅。
八、读者如违背上述规定不听劝阻,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。